南方日報訊 (記者/趙楊)昨日記者從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南粵清風網獲悉,近日,廣東省韶關樂昌市國土資源局兩任局長何某某、譚某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建築設計徒刑六年零六個月。
  經查,2000年9月至2008年11月,何某某在擔任樂昌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發包、耕地開發、徵地拆遷、辦理國土證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商務中心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53萬元、港幣10萬元。何某某被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2008年11月至2013年1月,譚某某在擔任樂昌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耕地開發、工程發包、徵地拆遷、辦理國土證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22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77.5萬元、港幣12萬元。譚某某被廣東省韶辦公室出租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  (原標題:兩任國土局長受賄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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